永續治理
在職發展培育
教師
為提升教學品質、學術表現,教師於本校任職滿三學年即應接受「教學」、「輔導與服務」及「研究(含產學合作)」評鑑,以作為審議教師續聘、升等、進修等作業之參據。每位教師每3 年在評鑑期間內須參加至少6 次以上教學相關研習。
教師成長研習活動統計表
學年度 | 場次 | 研習時數 | 參與人次 |
---|---|---|---|
110 | 133 | 297.5 | 4880 |
111 | 99 | 292.5 | 3459 |
112 | 107 | 239 | 4947 |
職員
年度最低學習時數為20小時,並將列入考績及升遷之評分參據:
(一)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、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
1.當前政府重大政策(1hrs)
2.環境教育(4hrs)
3.民主治理價值課程(5hrs):性別主流化、廉政與服務倫理、人權教育、轉型正義、行政中立、多元族群文化、公民參與等
(二)其餘10小時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,各機關並得依施政重點、業務需要或同仁職能發展自行規劃辦理相關課程
行政助理
參與與業務相關之各項訓練進修,每年度最低學習時數為20小時。
訓練課程以「性別平等」、「環境教育」、「國際禮儀及交流」及「雲端工具運用」等主題。
職員工教育訓練統計表
學年度 | 研習時數 | 參與人次 |
---|---|---|
110 | 8174 | 3373 |
111 | 8250 | 2974 |
112 | 8947 | 3282 |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