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來源: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(SDGs)簡介 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編譯
十六、 和平、正義和強大的機構 - 促進和平包容的社會,以促進永續發展,為全人類提供訴諸司法的途徑,並在各層級建立有效,當責和兼容的機構
糧食安全和健康的農業部門,在預防衝突與建設和平上可發揮核心作用。
許多未能實現千禧年發展目標的國家,災害或政治不穩定導致長期危機和糧食不安全。農村人口在衝突中受影響最深:因對農業社區的攻擊破壞了農村生計,並讓人們從家中遭到驅逐,後果是對農業生產、牲畜和作物損失的損害以及未能打開市場。
雖然國際社會目前將絕大部分資源,旨在挽救受長期危機影響的人民,避免其生命遭受人道主義干預,更多能做的是幫助弱勢族群、生活於農村地區的大多數人,來重建其生計。然而,和平與糧食安全往往是相輔相成的,因此,確保糧食安全、保護、恢復農業部門的干預措施,必須能解決衝突的根本原因。
2007-2008年全球糧食危機提供的教訓為缺少在農村地區的投資,可能會損害國家和糧食安全。糧農組織對建設和平、恢復農村生計、建築靈活度、治理問題和參與性決策方法方面扮演關鍵角色。聯合國與各國及夥伴合作,制定政策和管理框架、創新的體制安排以及功能性農村組織,來幫助小規模生產者克服社會、政治和經濟藩籬。多個利益相關者─(包括被邊緣化的人的聲音)─參與規劃和政策制定,能夠增強所有權、減少衝突的可能性、並提高長期政策成功的機會。